2009/03/14

管理喇嘛寺廟條例

在我們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看到, 有個雖然於民國92年就已廢止, 但現在看來還是十分神奇的法規 : 管理喇嘛寺廟條例

第1條
喇嘛寺廟及喇嘛,向由當地官署管理者,仍由各該官署管理之,並受蒙藏委員會之監督。
北平等處喇嘛寺廟,向由中央主管機關管理者,由蒙藏委員會設專管機關管理之;其他各地喇嘛寺廟,如經該會認為有管理之必要時,得另設專管機關。

第2條
喇嘛之轉世,以從前曾經轉世者為限;其向不轉世之喇嘛,非經中央政府核許,不認為轉世。

第3條
喇嘛等廟所設各項職任喇嘛,仍照慣例,酌予設置。

第4條
喇嘛之道行高深,或有勳勞於黨國者,得由蒙藏委員會分別呈請獎勵之;其有違反教律或法令者,由蒙藏委員會分別呈請懲處之。

第5條
喇嘛寺廟及喇嘛,應向蒙藏委員會聲請登記。

第6條
喇嘛之劄付及度牒,由蒙藏委員會核給之。

第7條
喇嘛之轉世、任用、獎懲、登記等辦法,由蒙藏委員會擬訂,呈請行政院核定之。

第8條
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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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前政府會不會管太多了點


2 則留言:

  1. http://www.gov.cn/ziliao/flfg/2007-08/02/content_704414.htm

    http://www.fjzd.org/news/ShowArticle.asp?ArticleID=1538

    瞧瞧,这是有历史原因的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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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一個被認為是可笑的台灣法令終在2003年廢止, 然而, 2007 年中國竟頒布相似法令, 實為諷刺。那位官言官語的作者說:"是藏傳佛教界和廣大信教群眾的強烈願望" "有利於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" 說穿了, 不就是方便中央管理罷了。文中:"有效地維持了他們對中央政府的服從關係,因此達到了維護國家統一和社會長期穩定的政治目的" 恐怕才是其真正意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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